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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江苏(苏州张家港)地方成品大米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来源: | 作者:信息中心-张豫豫 | 发布时间: 2026-08-19 | 6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8月21日江苏(苏州张家港)地方成品大米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张家港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苏州分市场举办本次第八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地方成品大米竞价采购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6年8月21日   14:45

交易方式: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苏州分市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标的基本情况

 

品种:江苏产一级粳米(圆粒型,中标以后加工,保质期12个月)

数量:360吨,共3个标段

竞拍价格:3380/吨,本次竞价交易每次递减幅度为人民币5元/吨。

1.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

2.本次交易详细清单如附件。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及补充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3.质量评定方法:

委托方质量要求以公告中质量要求为准,供货方需在货到委托方指定的供货地点后接受委托方的抽样检验。

3.1品质要求:详见清单,25kg(净重)彩色袋装包装,中标以后生产,中标方提供的大米为同品种、同等级、同批次,一个标的一个生产日期,生产日期为2026年8月21日及以后,保质期12个月。

①大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加工原粮须为2025年江苏产晚粳稻。②包装应符合GB/T17109-2008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包装采用市场流通双面覆膜彩色包装袋,采用双层缝包线。③标签标识: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产品名称应按照GB/T 1354-2018中规定的名称和等级标注。④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达不到要求按退货处理,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供方负责。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办理,凡未按时交货一律按违约处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3.2入库粮食必须符合标的清单相关指标并符合存储条件。食品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由中标方负责。如发现有陈粮混入作退货处理,后果供货方自负。供货方货到采购方库内,采购方按车次进行质检化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接收方有权拒收。

4. 交货地点:张家港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塘市库

5.1客户需提供粮油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须随货同行。

5.2 客户需提供生产商出厂自检合格报告和该标的稻谷来源证明,报告中标方和生产厂家一致。发现有虫、受潮一律退货。不接受未经冷却到位包装的大米。

5.3化验结果以张家港市粮食质量监测站或已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的第三方粮食检验机构检测化验为准,并出具报告。应标方如有异议,送具有粮油产品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由应标方承担)。

5.3需方仓库内地磅称重和检包计数,每车抽包验斤。

5.4仅限车运。发货车辆保持干净整洁、无污染。

5.5.供货时间服从接收库点安排。每次交货不得低于100吨。不接收未经冷却处理的大米

三、交易资格

1.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所有内容的会员单位,均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活动。

2.报名方式:

1)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本次交易前向江苏市场账户汇入采购保证金,视同报名成功;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会员,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具体方式: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298782467,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四、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1.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竞标方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4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360元/吨,合计共400元/吨。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京市分行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2.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2‰向中标方收取。

五、交割及结算

1.合同签订:自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或以邮寄、扫描等方式签订。

2.交收方式:自主交收,供货方凭盖章合同和身份证明到委托方指定库点交货。供货方需在2026年8月31日前交收完毕。逾期供货按违约处理,如遇不可抗力(雨季、台风等),经双方协商解决。

3.结算方式:供方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单个标的经入库检验合格后支付80%货款,其余20%货款以张家港市粮食质量监测站或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的第三方粮食检验机构的扦样检验,常规质量、储存品质、食品安全指标均符合储备粮质量要求并收到发票后一次付清。

4.保证金清退:供货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买卖双方验收确认完毕,并将盖章确认单扫描件发至江苏市场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中标当天签订线下采购合同。

六、联系方式

张家港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倪经理13306241999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交易业务:

张经理 18118996697

李经理 18900668971

苏州分市场:

王经理 13451669350

徐经理 18896529230

技术维护:徐经理 18963609170

会员报名:025-58800160

资金财务:025-5880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298782467。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