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四等早籼谷公开竞价销售公告
(苍南四等早籼谷销售20250916)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5年09月16日09:3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wz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销售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销售品种及数量:
1、2025年苍南本地产早籼谷数量为1913.124吨,分1个标段。
2、质量:“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所出具检验报告仅作参考,具体质量情况以委托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委托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另请安排工作日时间与站点对接看样事宜,具体以站点安排为准。
3、看样联系:苍南县第一粮库联系人:郑力18006698555
(看样、扦样人到仓库看样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个人名义购买提供取样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和看样联系人预约看样时间,看样人身份无法证明的,存储库点有权拒绝看样。)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16:3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09月16日09:3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法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户(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进行竞价交易。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zg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8665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5年09月15日16:0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账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28779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中标方不得无故拒收。如中标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2、竞得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的约定或违反逾期提货时限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3、委托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方作为赔偿。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竞价销售购销合同书》。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他:
《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1、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0577-86655921;
财务部:0577-86655918;
传 真:0577-86655921;
2、委托方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思梦0577-64757861;
苍南县第一粮库负责人:郑力18006698555。
特此公告。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5年09月09日
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四等早籼谷公开竞价销售交割细则
(苍南四等早籼谷销售20250916)
一、数量、质量:
1、2025年苍南本地产早籼谷数量为1913.124吨,分1个标段。
2、质量:“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所出具检验报告仅作参考,具体质量情况以委托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委托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另请安排工作日时间与站点对接看样事宜,具体以站点安排为准。
3、看样联系:苍南县第一粮库联系人:郑力18006698555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交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务必于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提货(不可抗力除外)。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提货期限的须提前告知,逾期未提清货物的视作违约处理。
2、交货方式:仓内交货,地磅计重。(库内有符合秤量要求的地磅,必须使用粮库内地磅。粮库内如无符合秤量要求的地磅,需使用粮库外社会地磅的,过磅费由竞得方负担)。
3、交货地点:苍南县第一粮库1P02仓。
三、成交后的结算办法:
1、合同签订及违约处理:竞得方须在竞得后的2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竞得方无故拒签合同的,视为违约,没收全部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委托方重新启动竞价交易程序。
2、货款结算及违约处理:自行结算,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委托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开具提货单,将粮权转移给竞得方,竞得方方可开始提货出库),逾期不交货款的视为违约,违约按照逾期未付货款部分的数量计算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四、粮食损耗与溢余:
1.粮食损耗。委托方原则上足量发货,数量少于标的数量的,由委托方负责按该提货单位中标价格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
2.粮食溢余。该仓足量提货完成后仍有溢余的,溢余部分由该提货单位按其本仓中标价格提货,货款由委托方收取。
五、违约处理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违约情形,委托方授权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根据违约情况,扣除违约方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违约金超过交易保证金的,超过部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或通过其它途径另行处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得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一)竞得方无故拒签合同,视为违约,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没收全部预交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合同即刻终止并重新启动竞价交易程序。
(二)合同签订后,竞得方不能足额按期缴纳货款,视为违约,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按比例扣除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逾期缴纳货款5个自然日以上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逾期总天数(工作日) | 1—2日 | 3—4日 | 5—6日 | 7—10日 | 10日以上 |
违约金扣除比例 (从相应货款所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5% | 10% | 15% | 50% | 100% |
(三)提货逾期。提货逾期期间,委托方只承担标的物的代保管,竞得方需自行关注标的物的质量变化,一切质量问题和相关责任由竞得方自行承担。若逾期提货,根据逾期天数按以下条款处理:
1.延期提货10个自然日以内(含),竞得方按1元/吨天标准向委托方交纳未提完货物的仓储使用费;
2.延期提货10个自然日以上,竞得方按1元/吨天标准向委托方交纳货物所在仓房的仓容占用费(按设计仓容量计,如仓房内有其他标的合同粮食逾期提货则按比例分担);
3.延期提货超过20个自然日以上,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没收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委托方。委托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函告竞得方退还未提货物相应货款并重新启动竞价销售或对未提完货物进行移仓清算,由此造成的费用及损失全部由竞得方负责。
4.延期提货期间委托方和代储企业不承担保管责任,出现质量等问题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六、其他说明:
1、本次粮食竞价交易的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2、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提供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3、提货期间,竞得方来人必须听从库区相关工作人员指挥,做好安全工作。
七、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纠纷时,中标方应在提货后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委托方和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纠纷处理,因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八、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但履约能力较差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中标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我市场方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5年9月9日
标的号 | 仓库数量(吨) | 品种 | 年份 | 产地 | 储粮方式 | 水分(%) | 杂质(%)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黄粒米(%) | 脂肪酸值(干基)(mgkoh/100g) | 色泽 | 气味 | 储粮地点 | 备注 |
苍南001 | 1913.124 | 早籼谷 | 2025 | 苍南 | 散装 | 12.2 | 0.9 | 73.1 | 53.9 | 0.3 | 24.2 | 正常 | 正常 | 苍南县第一粮库1P02 | 四等早籼谷 |
合计 | 1913.124 |
主办单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全国客服电话:0577-86655921 传真:0577-86655921 投稿信箱:185852761@qq.com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瑶溪镇白楼下阳明路粮食中心市场
Copyright©2002 www.wzlss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