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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晚籼谷销售20251022
来源: | 作者:信息中心 | 发布时间: 2025-10-15 | 8 次浏览 | 分享到:

泰顺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晚籼谷公开竞价销售公告

(泰顺晚籼谷销售20251022)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泰顺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5年10月22日09︰3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wz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销售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销售品种及数量

1、品种:晚籼稻谷;年份:2022年;产地:安徽、江西;数量:3424.5吨,分设4个标的

  1. 质量: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所出具检验报告(仅作参考),具体质量情况以委托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委托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 看样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泰顺县中心粮库;

    联系人:吴植雪(0P11仓、15057344952)、陈健裕(0P14仓、13004289709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6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3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法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户(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进行竞价交易。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wz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8665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 2025年10月21日16︰0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账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28779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中标方不得无故拒收。如中标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2、委托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方作为赔偿。

    3、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泰顺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油购销合同》。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3‰向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者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它

    《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履行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超过调节期限,我公司将默认双方合同履行完毕,解冻双方履约保证金。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1、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0577-86655921;

    财务部:0577-86655918;

     真:0577-86655921;

  3. 委托方泰顺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业务科 胡智通 13706610877;

    会计主管   13906779680;

    特此公告。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5年10月15日

     

     

     

    泰顺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晚籼谷公开竞价销售交割细则

    (泰顺晚籼谷销售20251022

    一、数量、质量

    1、2022年产晚籼稻谷共计3424.5吨、共4个标的:

标的号

数量(吨)

品种

年份

产地

出糙率%)

杂质%)

水分%)

黄粒米%)

色泽

气味

脂肪酸值mg/100g)

品尝评分值

交货地点

1号标

856

晚籼谷

2022

安徽

75.7

0.9

11.0

0.1

正常

28.4

70

泰顺县中心粮库0P11仓

2号标

856

晚籼谷

2022

安徽

75.7

0.9

11.0

0.1

正常

28.4

70

3号标

856

晚籼谷

2022

江西

77.5

0.8

10.1

0.1

正常

27.0

71

泰顺县中心粮库0P14仓

4号标

856.5

晚籼谷

2022

江西

77.5

0.8

10.1

0.1

正常

27.0

71

2、质量: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所出具检验报告仅作参考,具体质量情况以委托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委托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看样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泰顺县中心粮库

联系人:吴植雪(0P11仓、15057344952陈健裕(0P14仓、13004289709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交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务必2025年11月14日前完成提货(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

2、交货方式:仓内交货,不收取板前费。实物交割数量以过地磅数量为准。

3、交货地点:泰顺县中心粮库0P11仓,联系人:吴植雪(15057344952);泰顺县中心粮库0P14仓,联系人:陈健裕(13004289709

4、委托方仓库地磅计重。竞得方可派人员(竞得方出具委托函)到委托方接收库点监磅确认数量,若不派人员视同认可。竞得方对地磅计量有质疑时,有权提出验秤要求,委托方应予配合。

5、(1)粮食损耗:原则上按照提货顺序足量发货,该仓最后一个提货单位提货完毕后,数量少于标定数量的,由委托方负责按该提货单位中标价格(如该单位竞得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最低中标价计算)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
      2)粮食溢余:该仓最后一个提货单位足量提货完成后仍有溢余的,溢余部分由该提货单位按其本仓中标价格(如该单位竞得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最高中标价计算)提货,货款由委托方收取。若委托粮食溢余量大,提货截止日可酌情延迟。

三、成交后的货款结算办法

1、货款结算方式:自行结算;

2、货款结算办法、期限:中标者自中标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签订粮食购销合同,货款自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结清,中标者必须在付款后才可提货。标的物数量出库完毕后若有溢余,竞得方须全部接收,价格按本次中标价格(若该单位竞得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最高中标价计算)结算竞得方无故拒签购销合同或未在规定期限内交齐货款,均视为违约,没收全部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委托方重新启动竞价交易程序。

四、其它说明

1、起拍价成交价均指价税合计发票

2、委托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3、报名参会的交易商须根据意向交易数量按150元/吨标准预交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140元/吨,交易费保证金10元/吨。

4、逾期未提清货物的,视作违约处理(不可抗力除外)

1)延期提货10天以内,竞得方按0.5元/吨天标准向委托方代储企业交纳未提完货物(按原粮计)的仓储使用费;

2)延期提货11天-20天(含),竞得方按0.5元/吨天标准向委托方代储企业交纳货物所在仓房的仓容占用费(按设计仓容量计,如仓房内有其他标的合同粮食的按比例分担);

3)延期提货超过20天的,委托方通过交易市场没收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竞得方按0.5元/吨天标准向委托方代储企业交纳货物所在仓房的仓容占用费(按设计仓容量计, 如仓房内有其他标的合同粮食的按比例分担)。委托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重新启动竞价销售或对未提完货物进行移仓清算,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竞得方负责。

4)延期提货期间委托方和代储企业不承担保管责任,出现质量等问题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5、货款结算违约。如竞得方不能按照交易公告和购销合同要求,足额按期缴纳货款,视为违约。交易市场将按比例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作为违约处理,逾期10日以上未结清货款、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逾期总天数

1-2日

3-4日

5-6日

7-10日

10日以上

违约金扣除比例(从相应货款所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

10%

15%

50%

100%

 

五、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纠纷时,中标方应在提货后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委托方和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纠纷处理,因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六、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但履约能力较差的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中标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我市场方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泰顺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