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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苏州(吴江)粳稻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来源: | 作者:信息中心-张豫豫 | 发布时间: 2026-06-25 | 24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630日苏州(吴江)粳稻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苏州市吴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举办本次地方粳稻竞价销售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6年630  10:30

交易方式: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通过苏粮市场竞价交易平台进行销售。登录网址http://www.szlssc.com/进入“苏粮市场网站”参与交易。

二、品种、数量、质量、交易价格

品种:2025年苏州吴江产南粳46

数量:4128.98吨,分3个标的

质量:具体信息参见交易清单

标号品种数量(吨)产地生产年份储粮地点仓号包装方式交收地点水分
(%)
杂质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互混率
(%)
黄粒米
(%)
谷外糙米(%)色泽、气味底价(元/吨)加价幅度(元/吨)价格类型交收时间交收方式备注
001南粳461646.320 苏州
吴江
2025頔塘库8散装頔塘库车板交货14.70.979.157.75.40.32.8正常27005頔塘库车板交货成交之日起15日内交收完毕自主交收具体交货事宜,采购方需遵循实际承储库点安排,包括车辆限载等情况。出库数量以实际库存数量为准。
002南粳461237.240 苏州
吴江
2025頔塘库9散装14.71.180.358.29.80.22.9正常27005
003南粳461245.420 苏州
吴江
2025頔塘库10散装14.80.980.658.57.60.32.1正常27005

合计4128.980 
注:1.标书各项品种及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程供,仅供参考,品种及质量以客户仓库实物看样为准,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价交易的买方,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成交后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
2.买方每批次提货时必须提供签字盖章后的提货委托书(包括:委托人身份信息、车船号及库点仓号等相关信息),并以原件或扫描件的形式发至本公司具体联系人,否则不予提货,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3.买方车(船)离开卖方提货库点后如买方对数量与质量产生异议,一概与卖方无关。
联系方式:吴江粮食购销公司熊经理15262397791;頔塘库负责人李主任13306258566


交易价格:卖方指定仓库车板价,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销售底价: 2700元/吨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竞价交易收取中标方成交金额 1‰ 的手续费。

三、参加竞价销售交易资格。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网上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委托销售单位和受委托单位不得作为或委托其他单位作为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成为苏粮市场竞价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苏粮市场竞价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联系电话0512-66033467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竞标方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4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0160188000401770

行号:313305008118

六、交割事项:交割方式为自主交收,成交后中标方与销售单位(苏州市吴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先付款后提货,中标方将货款转给苏州市吴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指定货款账号,凭苏粮市场开具的《中标通知书》和身份证明到卖方库点提货,交割完成后买卖双方凭《交割完毕通知书》到苏粮市场退保证金(保证金在开出库单时不冲抵货款,待合同履约结束后统一释放交割日期为合同成交之日起15日内交收完毕,逾期按违约处理,扣除履约保证金。提货逾期,按照《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网上竞价交易细则》处理,将买方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分别划拨给卖方和苏粮市场。(如遇阴雨天气可适当顺延)逾期未完成提货,导致库存粮食产生虫害的,由买方负责,卖方不承担责任。

七、其他事项

1.公告中提供的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竞购方须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需提前预约),以确保对质量及保管状况有充分了解。如竞购方未进行看样,则在成交后应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且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或申请商务处理。

2.买方每批次提货时必须提供签字盖章后的提货委托书(包括:委托人身份信息、车船号及库点仓号等相关信息),并以原件或扫描件的形式发至本公司具体联系人,否则不予提货,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3.买方车(船)离开卖方提货库点后如买方对数量与质量产生异议,一概与卖方无关。

4. 具体交货事宜,采购方需遵循实际承储库点安排,包括车辆限载等情况。出库数量以实际库存数量为准。

八、联系方式 

苏州市吴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熊经理 15262397791

頔塘库 李主任13306258566

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固话:0512-66033467

王振华:13451669350

徐一洲18896529230

(财务部)0512-65656417

              2026年625